報名試上課程,請於LINE上告知以下資料
姓名:
年齡:
報名試上的樂器:
之前的學習程度與狀況:
特殊需求:(想參加檢定、比賽、考音樂班、加強樂理…)
繳交報名費後,才算完成報名。
完成報名我們會在一星期內為您安排上課時段和老師。若無合適的時段和老師,會通知您辦理報名費退費。
教材費另計,費用於上完課當日收取。
★上課當天如果臨時無法前來,請於課程開始前2小時通知教室(以接到電話通知或傳送LINE訊息時間為準),可另外安排時間上課。否則以曠課論,報名費不予退費。
★試上課程和正式課程一樣,一堂課50分鐘。
學生遲到,則按原訂下課時間下課,不另行補足上課時數。
老師遲到,一定會補足上課時數。
★安排試上時段~為之後正式上課的時段。如果要改時間請事先跟老師討論。
★試上完一星期內即繳交正式課程的費用,此堂課可列入正式課程的第一堂,享有優惠價。
費用
1.每期費用採預收,在最後一堂課收取下期費用。如不繼續課程,請於最後一堂課以前通知教室或老師。
2.費用交付後,都可以申請退費,但已使用的堂數,要以「原價」計算來做扣除,無任何優惠。
3.費用按照程度分級(櫃台有程度分級標準可供查詢)。當期課程中,如遇到程度升級,剩下的堂數則以升級後的價格計算。
上課時間
1.每週上課時間固定,每堂課50分鐘。學生遲到則按原訂下課時間下課,不另行補足上課時數。
2.老師遲到,當天或約定分次補足上課時數。
【請假/補課規則】
1. 學生因病假或事假不能來上課,要在課前2小時通知教室或老師,並於當週另約時間補課。(以接到電話通知或傳送LINE訊息時間為準)
2. 課前2小時內或超過上課時間才告知請假,視同曠課。(曠課會扣除此堂課的費用,不補課也不退費。)
3. 每4堂課可以請假1次。請假第2次以上,一星期內要跟老師約時間補課,或由教室安排代課老師上課。
4. 一個月至少要上滿3堂課(老師請假不在此限)。如因學生個人因素無法配合補課,則不退費。
5. 如遇颱風、天災等,政府宣布停班停課,所有課程皆順延一次。
6. 請假超過1個月,則不保留原來上課時段。之後恢復上課需重新再約定上課時間。
其他
1.本中心學員可免費預約空堂時段來教室練鋼琴。(不得指定演奏琴,如需指定演奏琴需使用費150元)
(使用教室小提琴、大提琴、長笛等樂器,需付使用費50元。攜出教室需付押金和樂器租借的費用)
2. 如需購買樂器,可詢問櫃檯協助購買。